虚拟现实产业推进会章程
虚拟/增强现实是新一代的信息通信技术的关键领域,具有应用空间大、产业潜力大、技术跨度大的特点,对带动核心元器件、泛智能终端、网络传输设备、云设备、电信服务、软件与行业领域信息服务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以沉浸式体验为主要方向,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具有跨界融合特性,需要关键器件及系统、终端整机、网络传输、内容制作及应用等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推进。虚拟现实目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技术与产业的发展轨道尚未完全定型,为积极把握产业发展窗口期,推动VR+应用普及落地,构建健康可持续产业生态,特发起成立“虚拟现实产业推进会”。推进会成员覆盖国内虚拟现实全产业链,由各环节的代表性企业参加,汇聚产业链关键环节资源优势,围绕VR+应用开展解决方案探讨、市场拓展、示范推广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推进会正式名称为“虚拟现实产业推进会”(以下简称“推进会”),英文名称为Virtual Reality Promotion Committee(英文名称缩写为“VRPC”)。
第二条 性质
本推进会是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由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业链各
环节关键参与方,包括业务运营商、终端设备商、网络设备商、内容提供和发行商、关键器件及系统
提供商、高等院校与研究机构等自愿组成的、非官方、非营利性质的虚拟现实产业交流和推进组织。
第三条 宗旨
本推进会将致力于组织虚拟现实产业领先厂商,搭建一个贯穿虚拟现实产业链的沟通与交流平台,促
进各厂商之间的深度合作,有效推进虚拟现实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 目标
本推进会的目标是“汇聚业界力量,聚焦VR+应用,突破关键瓶颈,实现产业快速突破,有效推进虚拟
现实产业繁荣发展”。为保证研讨内容的效率、效果,本推进会不追求会员数量规模,以特色应用场
景为研讨主题,强调VR+应用的实用性、典型性与引领性。
第五条 任务
(一)发布研究成果,对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每年至少发布一本白皮书研究成果,并积极开展业内的宣传推广。
发布推进会季度内参,包括季度会议纪要、行业热点资讯分析等。
(二)探讨应用场景,推进VR+试点示范建设推广
围绕VR+工业、VR+文娱、VR+医疗、VR+教育、VR+商贸等VR+应用,探讨最具落地性、推广性及商业性
的应用场景及落地区域,加速推进国内应用试点示范建设。
(三)提供解决方案,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围绕VR+应用,探讨最佳的解决方案,以解决关键技术瓶颈,推进产业化进程,布局前瞻性技术研究。
(四)开展标准建设,引导软硬件发展
围绕沉浸感体验、健康安全等开展内容测评工作,围绕软硬件指标开展VR产品标准化建设,并积极推
动标准化落地工作。
第六条 会议
本推进会在每个季度的召开研讨会议,由推进会成员轮流主办。下一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组
织者等相关信息在当次会议上提出并获得2/3以上与会成员单位的同意。
第三章 成员
第七条 成员性质
本推进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每个单位推选一位代表参加推进会相关工作的对接。
第八条 成员权利
(一) 本推进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推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优先利用本推进会提供的信息、资料;
(四) 自由退出本推进会
第九条 成员义务
(一) 遵守推进会章程,执行推进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推进会活动
(二) 支持本推进会工作,完成本推进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 保守推进会以及会员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四) 在条件允许下,为联盟活动提供资源支持
(五) 履行联盟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 成员加入
本推进会的成员实行邀请制。成员受邀包括两种途径:
(一) 由推进会秘书处直接邀请;
(二) 经至少两名成员联合推荐,并经理事会审议、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由推进会秘书处发出邀请。
认可本章程,并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受邀加入的推进会成员均享有推进会成员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
务。
第十一条 成员退出
推进会成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参与推进会相关工作,可提前两个月通过推进会秘书处提交书面退会
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退出推进会并取消一切推进会相关职务。
第十二条 成员除名
凡言行严重违反推进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推进会将做除名处理,并予以公告,停止
其一切推进会内活动。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三条 组织架构
本推进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员大会、秘书处以及专家推进会。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大会
本推进会的全体成员组成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是本推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一) 制定、修改和审议章程;
(二) 确定和审议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 决定重大事项的变更和终止事宜。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会
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推进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设理事长一名、副理
事长两名,由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每届四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 负责战略等重大工作的规划与执行;
(三) 讨论、制订和决策年度关键工作;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审议和决策秘书处提交的其他重要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专家推进会
专家推进会由关键器件及系统推进会、整机终端组、内容制作组、网络传输组、业务运营组、投资促
进组、标准建设组、体验测评组、政策及示范推进组以及专业顾问组构成。每个推进会由业界相关领
域专家组成,不同领域专家也可交叉参与,以促进产业间的交流合作。推进会具体承担相关领域的具
体工作,完成全体会员大会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并向理事会提供建议。
第十七条 秘书处
秘书处是本推进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一名,由理事会推荐、会员大会推举产生,
任期四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 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推进会的各项工作;
(二) 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三) 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负责成员加入邀请、成员退出申请受理;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八条 章程修改
章程修改方案应由秘书处提前两个月向理事会提出并经审议通过后,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组织解散
第十九条 解散
本推进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提交全 体会员表决,全部通过后可解散本推进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章程生效
本章程经第一次会员大会批准、成员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在推进会解散时自动终止。
第二十一条 相关解释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推进会的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